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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如皋市部分镇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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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皋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如皋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同意,如皋市部分镇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皋市部分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爱城管工作,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2.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各镇具体条件见《如皋市部分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曾被其他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涉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从事城管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报名、照片上传和网上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rgrsks.rugao.gov.cn)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10月23日09:00~10月27日16:00。

3.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09:00~10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联系电话:0513-88500218(搬经镇)、0513-80553373(江安镇)、0513-88578588(白蒲镇)、0513-80695263 (石庄镇)、0513-69915110(磨头镇)、0513-69880309(下原镇)。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被取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以向作出决定的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5.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退役士官或士兵还需携带退伍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9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地点:如皋市委党校b座201室(如皋市万寿南路766号软件园(高新区)人才公寓对面)。

(四)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见附件

(五)考试

此次报考设开考比例1: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可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3日09:00~11月5日16:00,通过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 100 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已缴费人员请于2019年11月6日09:00至11月8日12:00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合格线由市人社局、市城管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2)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中国如皋网站人社局网(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搬经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jz/xxgk/xxgk.html)、江安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az/xxgk/xxgk.html)、白蒲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pz/xxgk/xxgk.html)、石庄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szz/xxgk/xxgk.html)、磨头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mtz/xxgk/xxgk.html)、下原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xyz/xxgk/xxgk.html)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网上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费用 100 元/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已缴费人员请根据通知登录如皋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责任自负。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765043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5)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中国如皋网站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搬经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jz/xxgk/xxgk.html)、江安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az/xxgk/xxgk.html)、白蒲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pz/xxgk/xxgk.html)、石庄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szz/xxgk/xxgk.html)、磨头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mtz/xxgk/xxgk.html)、下原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xyz/xxgk/xxgk.html)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费用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各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国?如皋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xxgk/xxgk.html)、搬经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jz/xxgk/xxgk.html)、江安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jaz/xxgk/xxgk.html)、白蒲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bpz/xxgk/xxgk.html)、石庄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szz/xxgk/xxgk.html)、磨头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mtz/xxgk/xxgk.html)、下原镇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xyz/xxgk/xxgk.html)通知公告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如皋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被正式聘用的,与各镇人民政府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待遇和保障按《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皋政规〔2019〕1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各镇人民政府会同如皋市人社局、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8500218(搬经镇)、0513-80553373(江安镇)、0513-88578588(白蒲镇)、0513-80695263 (石庄镇)、0513-69915110(磨头镇)、0513-69880309(下原镇)。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各镇会同市人社局、市城管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3-8765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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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x

如皋市部分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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